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允许10天内提示付款?

 票据学堂     |      2020-12-22 11:40
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允许10天内提示付款,是这样吗?
在电子承兑汇票到期日的前十天,在票据的状态变为提示付款的时候,说明电子承兑汇票办理托收的时间到了,持票方可直接在电票系统向票据承兑人提示付款。

下面长沙承兑汇票贴现公司以平安银行电子承兑汇票为例进行讲解说明。


发出委托收款

登陆平安银行企业网上银行,在菜单下选取“票据业务”→“电子票据”→“提示付款”→“提示付款”。

根据页面提示编辑票据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按钮,系统将自动检索您目前持有的,可进行提示付款或与其提示付款的电子票据。

页面中会显示所有满足查询条件的票据信息,您可以点击票号查看票据的票样。选取要托收的电子票据点下一步。

您需要选择线上或线下清算方式,填写撤回原因,点击确定。

 

注意:如果你不小心逾期了,需要填写逾期原因说明,票据到期日加10天后,才需要填写逾期原因说明(到期日加10天之内,不需要填写该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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